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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校区一期工程合同纠纷招聘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信息来源:

 

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中山校区一期工程合同纠纷招聘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20121162012120),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报名登记截止日期为2012120日下午五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中山校区一期工程合同纠纷招聘律师事务所采购,属于上述规定的第2种情形,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中山校区一期工程合同纠纷招聘律师事务所采购

(二)预    算:人民币49万元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服务范围:担任本案仲裁或案件法院审判阶段的代理人。(该阶段包含:本案的仲裁应诉及仲裁反请求案件阶段;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诉讼的审理阶段的起诉、上诉与应诉;案件仲裁协议效力提出异议成立后,本案件由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阶段的起诉、上诉与应诉;案件一方当事人撤诉、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就该合同纠纷申请仲裁或起诉的一审、二审阶段;如终审判裁结果存在认定事实不清或适用法律错误,用户方可能要求投标人承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申请再审的案件代理阶段);

2、要求参加本项目的律师事务所曾经参与用户方中山校区工程建设法律服务或进行工程案件调研,熟悉用户方中山校区工程建设情况;

3、要求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人数在40人以上;

4、要求代理过房地产纠纷案件标的超过1亿;

5、要求曾获房地产诉讼法律业务方面“业务成就奖”;

6、鉴于本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任何与本案件存在利益冲突的律师事务所均不得参与。

三、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报价人须为国内独立的法人企业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用户名称: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五、报名登记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19楼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何先生

      :020-37619082-800  

      :020-37636247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