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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厅声学优化改造设计咨询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信息来源:

 

 

 

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音乐厅声学优化改造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201154日至2011510),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报名登记截止日期为2011510日下午五点。

一、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音乐厅声学优化改造只能从唯一的产权所有人获取,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音乐厅声学优化改造设计咨询采购

(二)预    算:人民币50万元

(三)项目内容:

    1、基本概况

    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音乐厅包括1050座交响乐大厅, 540座室内乐小厅,两个厅均于20086月施工完成,具体的尺寸参见附平面图和现场实测为准。

    2、声学效果要求

    声学优化改造咨询设计,改造后必须达到交响乐、室内乐演出使用,具有合理的混响时间、清晰度、明晰度等专业声学要求的各项指标要求,以及学院使用单位艺术交流中心的使用要求。

    3、声学指标要求

    3.1 交响乐厅:中频满场混响时间为:1.8±0.15s;声场不均匀度≤±4dB;本底噪声:观众厅空场空调正常运转条件下LA30dBANR25曲线。     

    3.2室内乐厅:中频满场混响时间为:1.6±0.1s;声场不均匀度≤±3dB,最大与最小声压级差值≤±6db;本底噪声:观众厅空场空调正常运转条件下LA30dBANR25曲线。

    4、改造要求

    4.1 声学优化改造咨询设计,改造后必须达到交响乐、室内乐演出使用,具有合理的混响时间、清晰度、明晰度等专业声学要求的各项指标要求,以及学院使用单位艺术交流中心的使用要求。

    4.2要求咨询单位要专业的人员到场测量,提供测量结果,然后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评估,诊断存在的问题。咨询报告包括:测量结果,计算机模拟结果,存在问题以及修正这些问题的整改方案和建议,对咨询结果负相关的法定和行规的责任。咨询报告方案必须可行、客观,并符合国情和学院的实情况。

    4.3咨询设计过程,咨询单位必须充分、及时和主动地与学院联系、沟通和交流,特别是学院专家成员和艺术交流中心,咨询过程必须清楚理解本项目改造的内容,需达到的目标。

    4.4施工过程,必须委托不少于三次建筑声学专家到现场勘察施工情况,施工过程的技术交底和其它相关的要求。委派相关的技术人员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施工过程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并对处理意见负责。对施工过程用所的材料监督,并明确提出用材各项指标、施工工艺的要求,所用材料必须在施工前给予确认、签名。

    4.5按相关的法律规定,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提交咨询文件后,咨询文件的产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三、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成功完成过国内大型音乐厅剧场声学咨询公司,提供20081120101231之间完成的一项(或以上)同类业绩(需要提供合同)。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人名称:星海音乐学院

五、报名登记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19楼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吴小姐

      :020-37619082-807  

      :020-37636247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