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装修和实验台等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DJY13100402HG009)采购文件的澄清4
各投标人: 贵单位在我处购买的实验室装修和实验台等采购项目(委托编号:BJYJY2013009)的采购文件,因采购文件修改原因,采购文件中的部分事项或采购需求发生变化,按采购人的要求作如下澄清/更正: 1.原澄清文件3中第1条内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3月21日8时30分起至2013年4月22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广州市环市东路461号9楼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图纸每套售价15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更正为:“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3月21日8时30分起至2013年5月3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广州市环市东路461号9楼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图纸每套售价15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原澄清文件3中第2条内容:“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24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更正为:“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7日14时30分(注14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3.原澄清文件3中第3条内容:“八、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4月24日9时30分”更正为:“八、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5月7日14时30分”;
4.原采购文件第13-14页清单备注中:“工程塑料PVC”更正为:“工程塑料PVC(白色)”。
5.原采购文件中第14页排风系统PF-2清单中:
更正为:
6.删去原采购文件中第16页“二、ICI墙面工程”清单中的:
原采购文件与本澄清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为准, 本澄清未涉及内容仍以原采购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谢老师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1号7楼 电话:020-3763640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郭先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1号9楼 电话:020-37619082 传真:020-37636247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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